我是一位深圳人,前幾年在天津市買了套房。合同上寫好08年交房,可是一直拖到現在還沒拿到房。而前幾天還收到通知連發展商都找不到了。房子沒了還借下一筆不小的貸款,每月還在還,現在也不知怎麼辦好,我想問天津市政府對我們這些來天津置業的市民在天津買房有保障嗎?我們買的這房都是按照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手續簽的。而什麼證件都有,竟然房子拿不到,很無奈也很無助。真沒想到天津這麼一個大城市也會出現這種事。房子還建造在天津市政府旁邊。希望天津市政府能爲我們討回公道,還我房子。
尊敬的何健怡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首先,對您在購置房屋過程中遇到的困擾的心情表示理解。應該說,在適用法律上,購房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您的問題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去處理,必要時可以及時通過訴訟方式解決,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