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個庭審過程中,張娟一直在哭泣。
成都金牛法院昨日開庭審理此案,庭審僅用了15分鐘
●庭審中,張娟重複得最多的是:“沒有意見。”
●大火讓幾戶住戶受到損失,引起小區百戶人家驚恐
●大火造成主臥室完全燒燬,電器等物品也被燒燬
一把火,燒出了她的憤怒,也燒裂了她家的親情,更燒燬了她的前途。
昨日上午,一起縱火案在成都金牛法院開庭。因爲家庭糾紛一氣之下放火的張娟,認識到錯誤,坦承罪行,甚至沒爲自己找辯護律師。
整個庭審僅持續15分鐘。其間,她一直埋頭哭泣,沒過多地爲自己開脫。
庭審最後,張娟說:“對不起!我對自己的行爲非常後悔,對給居民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
15分鐘庭審她認錯親人表示諒解
昨日上午10點25分左右,張娟被帶進金牛法院第十四審判庭。
面色蒼白、神色憔悴的她,一直埋頭哭泣,不時用手背擦拭眼淚。她的丈夫王成、婆婆湯秀蓮、母親李英等幾名親人旁聽庭審。
望着被告席上的女兒,李英的淚水一直在眼睛裏打轉。
張娟沒請辯護律師,庭審由她自行辯護。整個庭審也十分快速和順利,僅持續15分鐘。法院工作人員說,這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算用時很短的。
面對法官和公訴人提出的問題,張娟重複得最多的是:“沒有意見。”
庭審現場,法官出示了一份20多名鄰居聯名寫的請願書,請求法院最大化對張娟進行從輕處罰。
公訴人也認爲,張娟系初犯,被逮捕後態度和表現良好,可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
在最後個人陳述時,張娟哭着說了整個庭審中最長的一句話:“我對自己的行爲非常後悔,對給居民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說完,她雙手捂臉,大聲抽泣。
休庭後,法院宣佈擇日宣判。
在庭審結束時,王成疾步走出法庭,張娟的阿姨也急忙上前,拍拍張娟後背說:“沒事,知道錯了就改過來。”張娟含淚點點頭,對所有人說:“對不起。”
湯秀蓮也說,已原諒張娟。
半小時送回女兒 否則我就把房子點燃
開庭前,華西都市報記者找到張娟曾經的家,大門重新粉刷了,家中沒有人。
張娟曾是一名超市服務員,和丈夫及婆婆居住在成都西安中路一幢老式居民樓,整個小區有三四百人,以老人居多。
張娟供述,今年2月1日晚8點左右,和丈夫吵架後,丈夫發短信來說要和她離婚,但在女兒的歸屬問題上發生了激烈爭執。
平時,張娟的女兒都在湯秀蓮那裏,她向單位請假後來到婆婆的鋪子。當時鋪子已關門,電話也聯繫不上。
看到丈夫發來短信說“你不要想找到女兒”之類的話,張娟越想越氣,“就發短信告訴丈夫和婆婆,半個小時內將女兒送回家,不然我就把房子點燃。”
晚上9點左右,獨自在家的張娟,用打火機將婆婆的鋪蓋點燃。然後,她來到主臥旁邊的房間,等孩子回來。
她坐在地上哭,感覺空氣越來越熱,越來越嗆人。
“過了10多分鐘,我聽見門外有人又喊又叫,我不想理他們。”眼看火勢越來越大,心中害怕的張娟終於把門打開。
隨後,消防員趕到,用了1小時將火撲滅。這場大火造成主臥室完全燒燬,電器等物品也被燒燬,損失達1.3萬多元。
樓下幾戶住戶也受到損失,引起小區百戶人家驚恐。
2月3日,張娟因涉嫌放火被刑拘。2月12日,成都公安局金牛區分局將張娟執行逮捕。
王成說,他和母親現在都在外居住,他已諒解妻子,離婚的事也要等到她出來再說。(文中當事人均系化名)
相關新聞
“溜冰”起幻覺半夜點燃臥室
華西都市報訊(記者餘行)由於吸食冰毒後產生幻覺,23歲的蘇某一直覺得有人要追殺自己,以至於半夜突然失控,拿出打火機點燃臥室。
去年11月17日凌晨1點過,家住新都大豐鎮的蘇某突然驚醒。恍惚中,他感覺樓下有很多人要找他麻煩。蘇某跑進廚房,拿起菜刀衝到樓下。下樓後,他卻沒發現任何人。
返回臥室後,蘇某仍感覺有人在暗中盯梢他。瞧着自家衣櫃,他覺得害自己的人就躲在裏面。他拿出打火機,點燃衣櫃裏的被子。
蘇某看着大火燃燒兩三分鐘後,才因火勢過大退出去。大火驚醒蘇某家人,大家10分鐘後將火澆滅。
警方調查發現,蘇某2009年開始吸毒,事發前兩天還吸食過冰毒。他的異常舉動,皆因吸毒後產生的幻覺所致。
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從新都法院獲悉,蘇某故意點燃臥室內棉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爲已構成放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