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單親低保家庭,我和孩子的戶口都跟我爸在一起。這次趕上拆遷安置給我一套週轉房(按無證房收費),我爸回還遷樓,也給他一套週轉房(從安置款里扣房費)。當時籤週轉房協議時工作人員不給分開兩套性質不一樣的房,導致現在我爸回不去新樓,非讓我們退兩套週轉房。當時安置我是因爲我沒房住(我們是屬於同一戶籍下的兩戶)。我們找了相關人員,信訪辦等等,都把我們當球推來推去不給解決,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快80的老爸很着急,都不好好吃飯了,請幫幫我.
尊敬的陳靈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您的問題,應適用當時的《城市房屋拆遷條例》的規定辦理。建議您積極與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拆遷人等協商,協商不成,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處理爲好,以免超過訴訟時效。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