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第一次買商品房,精裝修的。合同上寫10年6月30日交毛坯房,但到該日期開發商又說按裝修合同上的10年12月31日交房。我手上並沒有裝修合同。但我記得購房當時讓我們簽過一個“裝修意向”,可能這就是他所說的裝修合同吧。可是我手上沒有任何關於裝修的文件。這是一點!
另外,12月底收到延期通知。到11年4月1日通知交房了。現在去現場,壁紙沒貼完等等,裝修的問題一大堆。最主要開發商不能出具《入住許可證》。您說,現在我收不收這房子。如果不收,我又怕以後的違約賠償問題程序繁瑣。我們老百姓耗不過開發商呀!請教您,我們有沒有什麼有利的條款呀,文件呀什麼的,能憑此去和開發商交涉的。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