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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0日南開區嘉陵道街南江東里14號1-2門,凌晨5:00許,發生了嚴重的火災,火災造成了從二樓到五樓導致10餘戶居民家不同程度地受到牽連,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事後被殃及的10餘戶居民到相關部門反應,但是,相關部門並沒有給出明確的答覆了,讓自家負責維修,將這場火災造成的責任,推給居住這裏的百姓。爲什麼我們百姓就得承擔這個責任!如今,火災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星期了,但是,我們並沒有看到相關部門的道起火現場勘查。我們居住的居民,不知道這件事情應該去找到哪個部門去解決,我們這10餘戶的損失將由哪個部門負責解決啊!所有的損失由誰解決呢?我們希望有關部門,到現場勘查,給我們這受火災殃及10餘戶居民解決問題。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給我們10餘戶一個合理說法。具體的損失給我們一個合情合理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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