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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王師
提問時間:
2011-03-16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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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機動車損失應由誰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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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於2011年3月14日駕車由華昌街上順馳橋環島向衛國道方向正常行駛,由於橋面很多油漬,致使我轎車失控,撞上橋護欄,車輛損失較大,現向您請教該由哪個部門對這事件負責?(相關新聞: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11/03/15/0061443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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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損害賠償
回覆時間:
2011-03-17 20:58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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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師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現答覆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自職責負責。建議您發生事故後及時報案,依法進行責任認定和處理,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或以訴訟方式解決。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201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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