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記者從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興縣“10·1”特大故意殺人案進行了一審宣判,法院認定被告人劉迎兒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該案是呂梁近年來一案死亡人數最多的特大殺人案件,被告人劉迎兒在短短1小時內連殺7人,被害人既有14歲花季少女,也有68歲花甲老人。
被告人劉迎兒系興縣惡虎灘鄉康家溝村農民,從1980年起三次因犯盜竊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2009年5月刑滿釋放。釋放後,劉迎兒認爲是本村白萬兒等人作僞證才令其判刑入獄,便積極準備作案工具伺機報復。2010年9月30日晚10時左右,劉迎兒身背裝有斧頭、菜刀、殺羊刀及手電筒、毛巾等的挎包,手持鐵叉來到白萬兒家,進院後,將包內的斧頭、菜刀、殺羊刀拿出別於腰間,手持鐵叉,趁白不備用鐵叉在白頭、胸部各刺一下,隨即用菜刀朝白頭部猛砍,因用力過猛,刀、柄分離,又持斧頭在白頭部連砍數下,致白死亡;後又竄至白萬兒的二哥白侯來家,用鐵叉將白侯來頭部猛刺一下,向白妻劉挨兒的頭、胸部猛刺兩下,又拿斧頭在兩人頭部各擊打數下,致白、劉二人死亡;後又來到白萬兒的侄兒白油吞家,用鐵叉朝白油吞、李彩娥夫婦頭、胸部猛刺,在白反抗時,劉迎兒拿斧頭猛擊白頭部數下致白倒地死亡。白油吞的女兒白亞京因驚嚇喊叫,劉迎兒又持殺羊刀在白亞京背部猛刺一刀,持斧頭在其頭部猛擊數下,致白死亡。其間,李彩娥趁機逃出屋外躲藏,劉迎兒追至本村衛生所附近用殺羊刀在李身上連刺數刀,致李死亡;後劉迎兒又來到白萬兒的三哥白信成家,用斧頭在白頭、頸部連續猛砍致其死亡。劉迎兒逃離現場,途中將鐵叉、斧頭丟棄於村外一破屋內,攜帶殺羊刀欲往懷仁縣繼續報復殺人,10月2日被岢嵐縣公安局大澗派出所抓獲。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劉迎兒爲泄私憤,瘋狂報復殺人,致7人死亡,其行爲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又繫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劉迎兒雖歸案後能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但並不悔罪,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劉迎兒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