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護妻扎死人 負罪逃亡12年
嫌疑人涉罪受審 當庭模仿作案細節
在一場打賭中,輸了賭局的陳某及其妻子與作爲證人的孫建華髮生糾紛。孫建華爲護着其妻免遭打,拿刀刺進陳某的胸膛,陳某不幸死亡。孫建華逃亡12年後被抓獲。昨天,北京市一中院開審此案。
昨天10時許,今年50歲的河北人孫建華被押進法庭。孫建華的3個子女在12年間沒有見過父親,當天特地趕到法庭。被告人孫建華扭過頭,望了一眼旁聽席上的孩子們。
據檢察機關指控,1998年2月25日19時,被告人孫建華在海淀區白頤路附近一條大街上,因瑣事與被害人陳某發生口角,孫建華持尖刀猛刺陳某左胸部一刀,刺破心、肺,導致陳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2010年,孫建華被警方抓獲歸案。
在庭審中,被告人孫建華描述了12年前發生的這起傷人案件。法官詢問他有關持刀扎人這一細節時,孫建華乾脆用手比劃起來,甚至起身反覆模仿他與陳某廝打時的動作(如圖)。按照孫建華的說法,是一場打賭引發了這起命案。孫建華回憶說,他和被害人陳某都是做生意的,因爲陳某與他人打賭,讓他當證人,陳某給了他100元,對方也給了錢,說好誰輸了誰請客,結果陳某輸了。“我們用陳某打賭的錢買了些菸酒,總共花了不到20元。”孫建華說,他本來想把剩下的錢還給陳某,陳某的妻子過來管他要錢,張口就罵人,他的妻子與對方理論。他看見陳某的妻子打了自己妻子一個嘴巴,他也動手打了對方。爲此,他與陳某發生爭執。
後來,孫建華和妻子在擺攤賣煙時,又碰上陳某及其妻子。孫建華交代說,陳某的妻子過來罵他,雙方再次發生爭執,他和陳某還動了手。
孫建華邊比劃邊說,他害怕打不過陳某,就拿出平時封煙箱子用的刀比劃,陳某用手拽着他拿刀的手,兩人僵持不下。“我沒有想持刀扎被害人,當時陳某的妻子動手要打我妻子,我扭身伸腳去踢陳某的妻子,陳某往後拽我,撞上了我手上拿着的刀,刀扎進陳某的胸部。”
案發後,被害人陳某被送往醫院,不幸死亡。孫建華回家拿錢時,聽人說有警察去了醫院,就躲了起來。從此孫建華過上了逃亡生活。作爲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死者的父母、妻子與孩子向孫建華提出民事索賠總計100餘萬元。
公訴人當庭指出,被告人孫建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犯罪後果特別嚴重,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作案後,被告人逃跑了,沒有對被害人積極救助,難以得到被害人家人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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