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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elang5610
提問時間:
2011-02-22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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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司換崗續簽合同,我不同意的話,是否有補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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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與公司的合同於2011-2-25到期,公司答應維持原來的薪資和我續簽合同,但要換別的崗位(與我的專業完全不相符),要我重新培訓上崗,這種情況,我不同意換崗續簽的話,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給我經濟補償金?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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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勞動糾紛
回覆時間:
2011-02-22 16:30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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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
您好!就您所提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果該公司在提高或維持原待遇的情況下與你續簽合同,而你提出不續簽,就沒有賠償。但單位改變崗位情形的合法性也是需要討論的。因此建議你與單位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吳育沛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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