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下崗無生活來源.親戚的朋友說能辦出國但需一萬辦手續.轉天親戚的孩子在和平區一個飯館管內將錢給他.但是第二天就找不見他了.多次報警不知它落在何處也沒立案.現在有他電話不敢給他打怕他換號碼..請教如何辦
尊敬的張志宏網友:
您好!就您所提的問題答覆如下:
那個孩子將一萬元交給那位朋友時,是否讓他給出具收條?另外,您所提供的情況可能會涉及到訴訟時效問題。建議您持手中掌握的材料,當面向律師諮詢,以便律師給您個全面的分析。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程新霞律師
201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