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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lifei
提問時間:
2011-01-1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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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諮詢有關律師合同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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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和律師簽訂了一份合同,有如下內容,請幫忙看我的理解是不是正確。 10、乙方代理甲方訴訟,甲方堅持以每次實際收到賠償款數額的百分之貳拾的比例支付律師費,並承諾在乙方優先兌除代理費後將所餘補償款交付給乙方簽收。 我是甲方,是不是律師幫我簽收賠償款,扣除20%得律師費後,把剩餘的賠償款交給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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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合同法
回覆時間:
2011-01-11 18:19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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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lifei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對於你們合同的約定,有什麼不同的看法,建議您與您的律師溝通,在沒有看到你們合同全文的情況下,不好做什麼判斷,以免斷章取義。如有需要,歡迎您再次留言。我們會盡力爲您提供幫助。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呂森 2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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