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歲時父親去世,母親帶着我改嫁。原先的房子被叔叔要去,從我成年後每年清明,過年都回原來的村去上墳,跟原來親戚也有走動。現在已經過去20多年了,也不知道父親的房子屬於誰?請問我有權利繼承父親的房子嗎?
尊敬的緣分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果該房屋屬於您父親的遺產,根據法律規定,您作爲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有權繼承!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十年,人民法院不再保護。您叔叔自願履行的除外。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呂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