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我老婆生孩子了,我在單位參加了生育保險能不能給她用?而且,我照顧她能不能有護理假,在這期間工資又是如何發放呢?』家住河東區的張成給本報打來電話諮詢。對於張先生的問題,記者諮詢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只要男職工的妻子符合晚育條件,即在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男職工即可享受護理妻子的假期,共7 天,其中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男職工護理假,由其所在單位負責批准,期間工資應正常發放。另外,男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主要用於自身計劃生育手術,不可以幫妻子報銷生育時產生的手術費用。
此外,生育保險還包括許多『隱形福利』,例如產檢、流產、引產、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術醫療費、女職工絕育術醫療費、男職工絕育術醫療費等手術報銷,生育生活津貼等等。
職工申領生育生活津貼,應於分娩、流產、引產結束後,由用人單位到醫保中心辦理申領手續。醫保中心對符合條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標准,並將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一次性撥付到用人單位,再由用人單位按標准發放給參保職工。生育生活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計發,低於參保職工本人產假前或護理假前原工資標准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齊;高於參保職工本人產假前或護理假前原工資標准的,按標准發放,用人單位不得截留。參保職工在領取生育生活津貼期間,用人單位停發工資。不過,生育保險對於計劃外分娩或非婚生育的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記者李茜實習生李佳萌)
申領生育生活津貼
用人單位到醫保中心辦理申領手續
核定後,生育生活津貼一次性撥付到用人單位
由用人單位按標准發給參保職工
高於參保職工本人產假前或護理假前原工資標准的,按標准發放,用人單位不得截留
低於參保職工本人產假前或護理假前原工資標准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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