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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農民教育培訓條例》即將實施 惠及農民
http://ms.enorth.com.cn
來源: 天津政務網  作者:  2010-07-22 09:57:35  編輯:張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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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觀眾、網民朋友們大家好,今年5月26日,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天津市農民教育培訓條例》。這是是迄今為止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農民教育培訓而制訂的地方性法規,將於8月1日起實施。今天我們請到了市農委沈欣副主任,重點解讀《條例》的有關內容。沈主任,您好!

  沈欣:主持人好!網民朋友們,大家好!

天津市農委副主任 沈欣

  主持人:沈主任,《天津市農民教育培訓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地方性農民教育培訓法規,標志著我國農民教育培訓工作將逐步步入法制化軌道。首先請您介紹一下《條例》出臺的背景。

  沈欣:《天津市農民教育培訓條例》的出臺,主要基於以下三個方面的考慮:

  第一,黨和國家高度重視農民教育培訓工作。一是中央連續7年出臺的一號文件;二是2007年中辦、國辦下發了《關於加強農村實用人纔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的意見》;三是2008年,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出臺了《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四是2010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等。都提出要加強農民教育培訓工作,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可以說,這些政策措施的出臺,為農民教育培訓工作步入法制化軌道,指明了方向,奠定了立法的政策基礎。

  第二,市委市政府對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高度重視。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三農』工作,把解決『三農』問題作為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三農』問題的核心是農民問題,而農民的核心問題是增加收入,要提高農民的收入,就必須提高農民素質,加強對農民的教育培訓。由於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農民教育培訓工作每年都被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要點、市人纔工作要點、民心工程等,應該說,這為條例立法奠定了紮實的組織保障。

  第三,我市農民教育培訓工作具備了立法的條件。近年來,結合我市實際,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市委市政府決定從2004年9月到2007年9月,利用3年時間,實施紅色、綠色、藍色、經紀人、村乾部五項工程,培訓100萬農村各類勞動力,簡稱『351』培訓工程。通過三年培訓,有111萬人次參加了各類技術技能和學歷教育培訓,有7萬多人取得了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取得了重要成果,深受廣大農民歡迎。在此基礎上,市委市政府又決定從2008年到2011年,利用四年時間,實施農民素質提高工程。重點開展以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為核心的四大類十個專項培訓工程。為統籌城鄉教育培訓資源,工程涵蓋了組織、宣傳、農業、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技、共青團、婦聯等十多個部門參與,為農民參加教育培訓開設了303個專業課程,較好地保障了農民培訓需求,初步建立了比較科學合理的目標任務、組織推動、教育培訓、政策保障和考核評價五大體系,目前已培訓農民達34萬人,其中有24萬人取得了國家和市頒發的各類證書。加快了新農村的建設進程,促進了現代農業的發展,增加了農民的收入。雖然,我市農民教育培訓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們也應看到,在實施農民教育培訓過程中,仍然存在著教育培訓工作缺乏統籌規劃、經費投入保障缺乏長遠安排、教育培訓體系能力薄弱等問題。

  以上都為加快我市農民教育培訓法制化進程奠定了紮實的基礎。

  農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體。實現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必須把培育觀念新、講文明、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放在基礎性、戰略性的突出位置。制定《天津市農民教育培訓條例》,為我市農民教育培訓工作提供了規范和保障,對於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和從業能力,增強產業競爭力和綜合實力,加速推進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意義十分重大。

  主持人:下面請您重點介紹一下《條例》的相關內容。《條例》對接受培訓的農民范圍有何規定?

  沈欣:《條例》對接受培訓的農民范圍有了擴大,不僅包括本市農民,也包括在本市從事農業生產達兩年以上的外地農民。這主要考慮到,隨著我市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入,外地農民在天津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這一規定充分體現了『以農民為本』的思想,將對推動我市城鄉統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主持人:《條例》對農民教育培訓的發展規劃、培訓計劃和經費都進行了哪些規定?

  沈欣:《條例》中明確,『市和有農業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市和有農業的區、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制定農民教育培訓計劃。市和有農業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民教育培訓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年增加。』這一規定可概括為『發展有規劃、培訓有計劃、經費有保障』。

  主持人:沈主任,請您再重點介紹一下培訓的經費保障問題。

  沈欣:在這方面,《條例》第五條是這樣規定的:市和有農業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民教育培訓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年增加。農民教育培訓經費主要用於:一是補貼參加農民教育培訓並取得證書的人員;二是培訓從事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三是改善農民教育培訓機構的辦學條件。農民教育培訓經費應當在財政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農民教育培訓經費使用管理細則,由財政、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關於農民自行繳納學費的,《條例》中也說明:承擔農民教育培訓的機構需要向參加培訓的人員收取費用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應當經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准,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承擔農民教育培訓的機構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准。在這些方面,將來還要依據條例,出臺具體的細則,更利於農民教育培訓的組織實施。

  主持人:對承擔農民教育培訓的機構,《條例》作了哪些具體規定?

  沈欣: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委托具備以下條件的機構承擔農民教育培訓任務:一是依法取得法人資格;二是有與承擔的教育培訓任務相適應的教師和管理人員;三是有與承擔的教育培訓任務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以及實踐、實訓基地。依照前款規定承擔農民教育培訓的機構變更的,應當重新辦理委托手續。

  主持人:承擔農民教育培訓任務的機構,他們都要履行哪些職責?

  沈欣:《條例》明確,承擔農民教育培訓的機構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規范教學管理活動,制定科學、規范、實用的教學培訓計劃,建立健全農民教育培訓檔案,為參加教育培訓的人員提供與培訓內容相適應的實踐、實訓基地和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切實提高教學質量。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鼓勵科技示范戶、農業種養大戶、農業示范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接收參加農民教育培訓的人員進行實習操作。

  依照前款規定接收教育培訓實習操作人員的,由承擔農民教育培訓的機構支付相應的費用。

  此外,第十七條還要求,承擔農民教育培訓的機構可以通過舉辦夜校或者現場示范教學開展課堂教學、示范實習、崗位實習,提供就近培訓服務;應當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形式,采取互動式教學方法,開展遠程教育培訓,並逐步完善遠程教育培訓系統。

  主持人:沈主任,為保證農民安心、放心的選擇自己想學的技術,在農民自主選擇培訓、取證上都作了哪些規定?

  沈欣:接受教育培訓的人員有權自主選擇提供教育培訓服務的機構和教育培訓的內容,同時也要求接受教育培訓的人員應當遵守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制度。

  接受農業實用技術培訓、農業特有工種培訓,經考核成績合格的,取得相關技術培訓證書;經職業技能鑒定合格的,依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接受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農民成人學歷教育,經考核鑒定合格的,依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

  主持人:對參加培訓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的農民,《條例》規定了哪些優先政策?

  沈欣:這個政策還需進一步完善。從目前情況來看,接受農業實用技術培訓、農業特有工種培訓取得相應證書的人員,可以在農業生產中優先獲得農業技術推廣部門提供的技術支持,依法具備借款條件的優先獲得小額低息貸款等。隨著天津農村經濟的發展,將來可能還會制定一些新的政策措施。

  主持人:沈主任,《條例》將於8月1日起正式實施了,最後請您談一下我市將如何貫徹實施好這部條例?

  沈欣:好的,下面我就如何貫徹落實條例工作,談點想法。

  農民教育培訓是一項系統工作,不單單是某個部門的事,需要政府、社會各部門的通力合作,纔能推進農民教育培訓事業的深入開展。《條例》對涉及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農業、人力資源、教育、發展改革、新聞宣傳等部門都做了詳細分工,明確了職責,這將進一步促進部門優勢整合互補、資源共建共享。另外,《條例》在組織實施方面,對農民教育培訓體系建設、師資隊伍建設、教學資源建設、教育培訓方式方法、建立考核評價機制等方面也都制定了詳細的規定。可以說,《條例》的出臺,將使我市農民教育培訓工作更加規范化、系統化,對於推進我市農民教育培訓事業長遠發展,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具體做法:一是按照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劉勝玉同志在天津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的講話要求,抓好條例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跟蹤檢查,確保法規得到有效實施。二是依據《條例》的有關內容,積極地與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組織調查研究,制定具體貫徹落實實施辦法。三是制定《條例》培訓方案,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培訓,為條例實施奠定基礎。謝謝大家!

  主持人:各位網民朋友,如果您想了解《條例》更多的內容,請您登陸由北方網、天津政務網聯合舉辦的《政民零距離》欄目。再次感謝沈欣副主任做客天津政務網,本期訪談到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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