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本專欄收到網民『小蓮』發來的感謝信,稱其先後兩次向人力社保局留言諮詢,都得到了人力社保局迅速的答復,工作效率之高領網民贊嘆。
3月25日,網民『小蓮』在本專欄留言,稱其骨折有假條,單位卻讓她必須上班,導致病情加重,特諮詢單位應承擔什麼責任。收到網民留言之後,人力社保局立即進行了回復,認為職工應當按照用人單位規定的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用人單位也應當根據職工身體的實際情況給與是否准假的正確處理。如果職工認為用人單位沒有准假造成病情加重,屬於雙方存在勞動爭議問題,此類問題需要通過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進行裁決。>>>>點擊查看網民『小蓮』留言原文1
在收到人力社保局的答復之後,網民『小蓮』表示非常感謝,但仍有不明之處,再次留言諮詢勞動爭議仲裁是否是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區級人力保障局申請,是否有有訴訟時效的限制。收到網民留言之後,人力社保局立即進行了回復,指出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時間為一年。再次收到回復,網民非常高興和感動,特發信表示對人力社保局的感謝。>>>>點擊查看網民『小蓮』留言原文2
網民感謝信:
這次我沒有問題想問,只是想再次感謝人力社保局的回復,這麼快太!謝謝了!>>>>點擊查看感謝信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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