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無誠不行
信,是一種行為驗證,然而『誠信』這個詞,『誠』在『信』前,『誠』比『信』更為重要,誠,是內心自覺。誠信,必須心意真誠,纔好信守約定。
所以孔子論誠信,為我們所熟知的那句『言必信,行必果』之後加了一句令人驚愕的話:『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出言就必須要信守、做事就必須要堅決,這並非君子所為,而是沒有判斷能力、不問是非黑白、淺薄固執己見的小人行徑!這句話真是石破天驚!言行一致並不一定代表誠信品格?——在孔子這句話裡,就涉及到了『誠』的重要性:假如被迫做出的承諾不是本心所願,假如一時糊涂的約定不是正義所為,那麼還要去義無反顧地踐行它嗎?假如對壞人做出了違心承諾、假如做壞事順從了錯誤約定,這些權宜之計、這番歪理邪說反倒要如約信守嗎?當然不是!只有正義纔值得信守,只有誠懇纔甘願信諾——內心的願意,纔是守約的根本!
對孔子這句驚人論斷,從小受誠信教育長大成人的孟子就深以為然,孔子說了小人的言行,孟子便明確說君子的言行。《孟子》中說:『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內心通達的君子,所言不一定拘泥信守、所行不一定執迷結果,為人行事的准則,是必須要合乎正義。『惟義所在』,唯有正義存在,纔能心正意誠。
所以宋人晁說之就說,『不信不立,不誠不行』,人無信不可立,心不誠更不能行。不講首要的誠心實意,僅憑『信』的結果來衡量人品未免會有失偏頗。沒有心之誠在前,信之行就成了刻板的教條、拘泥的桎梏、僵化的思維、固執的行徑、不情不願的強迫、形式主義的空洞。而民國時期,修煉到『華枝春滿,天心月圓』之圓融大境界的弘一法師,便說道:『內不欺已,外不欺人。』不欺人,便是『信』,不欺已,便是『誠』,如此內外合一、表裡如一,纔是『誠信』的本質。
誠,這正是中國文化以濃墨重筆論述的重要內容。《大學》裡論到,『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意誠而後心正』,孟子所言的正義、正心,都是從『意誠』開始。能秉真誠之性、能懷赤誠之心、能發坦誠之言,纔能擁有正直的心、纔能遵循正義的理、纔能奉行正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