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訪談】天津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解讀
主持人:如果困難群眾覺得自己符合低保條件,應該如何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呢?
鄭燕翔:申請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員會代為提交申請。
申請時需要提供一些必要材料,比如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委托授權書、收入證明,根據家庭成員情況提供在學證明、殘疾證、醫療診斷證明、喪勞證明等。
在申請時或者獲得救助後,受救助的家庭和個人應該承諾所提供的材料真實、完整、有效;提供的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因為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實行動態管理,對家庭狀況發生變化的受助家庭,要及時調整救助待遇。同時履行委托核查家庭人口、收入、財產、住房狀況的相關手續。與社會救助經辦人員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成員有近親屬關系的,還應當如實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