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2011年找我家借了七萬塊錢,說是爲了替女兒抵郵局的存款任務,許一年到期歸還,有借條。起初每年還打電話說還錢的事,可是現在連人都找不到了,(原本朋友住九集鎮,和我家不遠,可現在聽說搬到襄陽市住了)無奈,只好求助鎮、縣相關部門,(公安局,法院,可總被推說不屬於自己管)現在我們一家都很着急,欲投無門,只好尋找一切方法,希望找到一個途徑解決這個事情,打擾到你,希望諒解,急盼佳音
尊敬的網友:
您好建議儘快準備好證據起訴,因爲涉及到訴訟時效問題,建議專業人員辦理。
希望能幫到您。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劉秀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