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訪談】天津市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有關情況
主持人:那麼增值稅的計稅方法是什麼呢?
高秋豐:增值稅的計稅方法包括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兩種。應稅行為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含本數)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采用一般計稅方法,其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減去當期進項稅額』後的餘額乘以稅率,稅率有11%、17%和6%。應稅行為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其應納稅額為『銷售額乘以征收率』計算的稅額,並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無形資產、服務(交通運輸、郵政、電信、建築、金融服務和現代服務、生活服務),按3%的征收率計稅。本次營改增全面推開,納稅人銷售或出租不動產新增5%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