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訪談】天津市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有關情況
主持人:那麼將不動產納入抵扣范圍,具體是如何抵扣的呢?
竇偉:根據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後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需要注意的是,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租入的不動產,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他的進項稅額抵扣不適用此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