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北辰瑞辰家園買了一套房子,合同是應該2013年7月交房,但是到現在一直未交房,並且拖欠補償款,請問超過30個月是應該雙倍補償款嗎?
另我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謝謝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至於補償款,具體要看購房合同是怎麼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