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
我媽媽頸部長有腫物,初次到醫院就診,做了血常規和b超檢查,醫生診斷爲甲狀腺炎,開了2個月的藥。服藥一段時間後,腫物沒有減小,而是長大。相隔一個月,又到初次去的醫院,另找了一位醫生,建議穿刺檢查,經病理科檢查,確診爲淋巴瘤,現在該醫院就診。
我向醫院主張退回初次就診醫藥費,因誤診造成的精神損害賠償,相關法律是否支持?按照什麼樣的程序去做?
感謝百忙中回覆,謝謝
您好:
感謝您對北方網和本律師的信任,根據您所表述的內容,就有關問題初步解答如下:
對於您所述相關訴求能否被支持,關鍵要對初次醫院的診療行爲,是否存在過錯及由於其過錯給您母親造成了侵權損害後果進行判定。建議您可以通過司法鑑定進行判定,如果其存在侵權行爲,您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意見,供您參考。再次感謝您的諮詢!
天津張盈律師事務所 魯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