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10日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意見》。《意見》提出試點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在有條件的地方,試點非經營性的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允許個人使用加裝安全輔助裝置的自備車輛,在具備安全駕駛經歷等條件的隨車人員指導下,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學習駕駛,並直接申請考試。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5〕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的意見》已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11月30日
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的意見
公安部交通運輸部
爲進一步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羣衆迅速增長的駕駛培訓和考試需求,提高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工作服務管理水平,推進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堅持以問題爲導向、以改革爲動力,促進駕駛培訓市場開放競爭、駕駛考試公平公正、服務管理便捷高效,不斷滿足人民羣衆駕駛培訓考試需求,不斷提高駕駛培訓考試質量,着力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
(二)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嚴格培訓質量,嚴把考試關口,嚴守考試標準,強化新駕駛人安全意識養成,提升安全駕駛技能,增強安全文明素養,切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堅持便民利民。提供多樣化培訓服務,優化培訓考試程序,尊重羣衆意願,推行自主選擇,簡化手續,提高辦事效率,方便廣大羣衆考領駕駛證。
——堅持開放競爭。進一步開放駕駛培訓市場,完善公平競爭機制,激發培訓市場活力,利用社會考試資源,實現供給與需求有效對接,提高培訓考試服務管理水平。
——堅持公正廉潔。實現培訓、預約考試、考試、駕駛證發放全過程公開透明、嚴密規範,健全內外部監督機制,嚴格違規問責,堅決查處違法腐敗行爲,不斷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羣衆滿意度。
(三)工作目標。2016年上半年,部署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工作,明確各項任務推進步驟,啓動重大改革事項試點;2017年,總結試點經驗,深入推進改革實施;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點工作任務,基本建立開放有序、公平競爭、服務優質、管理規範的駕駛培訓市場體系,基本建立公開透明、權責清晰、運轉高效、公正廉潔的駕駛考試管理體制,基本解決培訓考試中的不便利、不規範、不經濟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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