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杜旭網民:
您好!根據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關於加強企業職工連續工齡審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五條規定,已經辦理退休手續人員,對審定的連續工齡有異議的,應在退休審批之日起2年內,向退休申報單位提出連續工齡更正申請。退休申報單位負責爲其辦理連續工齡更正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企業職工連續工齡審定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對於連續工齡審定或更正期限在5年及以下的,由各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審覈;超過5年的,由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審覈後,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複覈。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若您對河西勞動局未覈定的“3年零1個月”工齡有異議,您可向單位或存檔機構提出連續工齡更正的書面申請,由天津市河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予以審覈。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市觀典律師事務所 厲永剛律師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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