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好,孫總工,請您給我們介紹一下,《預案》的組織機構和體系是怎樣設置的呢?
孫韌:按照《預案》規定,我市成立了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環保局局長擔任。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督查組、各組成單位。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設置在市環保局,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落實指揮部決定,協調指揮部各組成單位及時、有效地開展應對工作;應急指揮部督查組由市環保局和市政府應急辦組成,組織應急響應期間對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區縣人民政府應急保障預案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應急指揮部各組成單位由16個區縣政府及市環保局、市應急辦、市氣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建設委、市政府新聞辦等16家市級委辦局組成,在啟動應急響應期間,嚴格按照職責分工組織、督促、落實各項應急響應措施。
重污染天氣預案體系包括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該預案為市政府市級專項預案之一,其下由有關的市級政府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預案、區縣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重點排污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預案支橕,共同構成我市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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