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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陳楠 提問時間: 2015-10-23 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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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醫療住院收費票據丟失是否可以重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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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您好!我把9月份在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後勤學院附屬醫院 住院時(異地)的 醫療收費憑據丟失(自費),這張票據還沒有經過醫保所在地(內蒙古通遼市社保)報銷。請問我能不能找醫院將丟失的發票作廢,再從新給我開一張發票,並且需要什麼材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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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張倩 回覆時間:2015-10-26 15:53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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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據票據法,票據丟失後,最後持票人應當到票據付款地人民法院申請掛失支付,人民法院公告6個月後,無人主張權利,做出出去案判決,你可以持判決向出票地銀行申請重新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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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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