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師您好:
本人是天津人,老婆系貴州省遵義人,其戶口一直在老家遵義.我們結婚10年有餘,生有一女兒.今老婆老家因拆遷分得我老婆一套樓房,辦理房產證時.因距離太遠,由其父親代辦,並用到我們的結婚證,我方戶口本,身份證等物.這套房是在我們結婚10年後,也就是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我想請問,這套房是老婆自己的財產,還是我們夫妻婚後共有財產?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屬於您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本誠律師事務所 張東昇律師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