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婦生完孩子以後,計生辦要求帶節育環否則孩子無法上戶口,或者不給退押金,所以帶上節育環,現在造成宮外孕,去找計生辦,計生辦人說宮內孕負責宮外不管,那麼這種說法對嗎,我該怎麼辦。這種說法對嗎/我們是農村人只有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這種手術我們花了一萬多元了,我可以告計生委嗎?急求回答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感謝您對北方網和本律師的信任,現就有關問題解答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行爲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此,您可以通過醫院診療或醫學鑑定判定造成宮外孕的原因,從而確定是否有侵權人、責任主體是誰。
以上意見,供您參考。
再次感謝您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