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記者了解到,《天津市特殊困難人員醫療救助試行辦法》試行兩年以來,本市特殊困難人員醫療救助取得了一定成效,為緩解特殊困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日前,市民政局聯合多部門發布《關於調整特殊困難人員醫療救助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特殊困難人員的醫療救助由一年救助一次調整為每半年救助一次。
《通知》要求,增加醫療救助次數,對特殊困難人員的醫療救助由一年救助一次調整為每半年救助一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每年六月底、十二月底分兩次從系統中篩查規定期間內發生醫療費用在10萬元以上的特殊困難人員信息,並轉交市民政局報市醫療救助工作協調推動小組審核批准。
各區縣民政局根據實際情況審查符合特殊困難人員醫療救助政策的人員信息,將申請表及審核意見報市民政局呈市醫療救助工作協調推動小組審核批准。市醫療救助工作協調推動小組可依據實際情況,直接審核批准其他特殊困難人員的醫療救助申請。
據了解,市醫療救助工作協調推動小組審核並確定受助人員救助金額,由市民政局將受助人員明細及救助金額申請函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審批後,將救助款項從市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直接撥付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分撥到區縣民政局,由區縣民政局負責組織發放到特殊困難人員手中。(記者趙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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