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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趙莉 提問時間: 2013-11-25 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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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關於老人死後公產房的糾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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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親早年去世,父親於最近病故,死前一直一人居住,居住的是公產房,房本是我父親的名字,我們是姐弟二人,我弟弟一家三口和我父親在一個戶口本上,可是不在一起居住,老人大都由我贍養,現在我認爲房產應該是一人一半,但我弟弟不同意,說我只能拿到一小部分,我不同意,現在這個事就僵在這了,現在應該怎麼辦,謝謝!(是不是公產房不能立案,能不能給我們解答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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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張東昇 回覆時間:2013-11-28 13:30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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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趙莉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你可以直接去房子所屬的房管站具體諮詢,房子是否已經變更所有權人,您作爲法定繼承人享有相應的權利。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本誠律師事務所 張東昇律師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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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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