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買津南區首創愛這城房產一套,2013年11月12號交房,驗房時發現屋內被水浸泡達17公分。整體樓板整屋地面全部浸泡情況嚴重,反映給物業,物業推脫給總包,總包推脫給暖通分包,跟開發商聯繫開發商也遲遲沒有答覆。
問房管局讓找建委 問建委 建委不管理賠 請問我該如何維權?
因着急裝修入住,泡水直接導致年前無法裝修 造成很多損失
尊敬的網民您好!
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建議您通過專業人士查明泡水原因,在找相關責任主體協商。協商不成,可考慮通過侵權訴訟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本誠律師事務所 李向陽律師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