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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陳凱 提問時間: 2013-11-05 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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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維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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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原天津海濱浴場在2006年底2007年初期進行改制,改制前期答應職工單位改制三年後,職工陸續上崗,可是直到今天,已經將近八年了,遲遲沒有安排大家上崗,在2013年一月至四月之間(春節和兩會)還停發了大夥的工資。今年十月份又開始停發大夥工資,在2013年10月29日的時候,公司派辦公室和勞資人員通知在家待崗的職工,到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國投領取了一份關於停發工資的通知。附件附後。請您看過通知以後,該公司做法是否合法,請您幫在家待崗的職工討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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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崔春華 回覆時間:2013-11-12 11:06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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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 您好:
針對您的提問答覆如下,供您參考:
首先,很遺憾沒有看到您的附件,因此無法給出對應答覆。但就您前述情況,請您注意,關於三年後陸續上崗的承諾,公司是否有相關通知文件或對員工有過書面承諾,如果有,可據此向公司主張復崗。如果沒有,那麼在您待崗期間公司是否仍繼續爲您繳納社保,如果有,那麼您可以據此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作爲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法證牛津律師事務所 崔春華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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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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