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弟弟和弟妹是包辦婚姻,房子是我父母的,女方總是懷疑我弟不忠,
說是不夠關心她,對老人孩子不管不問,孩子一直由我父母撫養,女方已經一年多不回家,偶爾回來看看孩子。孩子今年6歲。
因爲怕失去孩子、面子等原因我們沒有去法院起訴,女方說,婚姻就掛着個名,兩個人各玩各的。我們沒有女方不好的證據,我弟弟不是那樣的人,多次協議想保住孩子女方不同意,我們全家不知該怎麼辦。
請問我弟弟要怎樣才能離婚,並保住孩子的撫養權呢?
盼望您的解答,謝謝~
您好,關於孩子的撫養權,你弟弟完全由可能得到的,因爲孩子一直是由你的父母帶着,有法律規定的。關於怎麼樣才能離婚,離婚的方式有2種,一種是協議離婚,雙方就有關問題達成一致,一起去民政局。另外一種是訴訟離婚,也就是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一方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訴訟離婚可以委託律師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