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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小張 提問時間: 2013-11-02 2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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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關於崗位工資 急!急!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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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楊律師:
你好!在公司裏我是高級庫管員(有簽字的崗位說明材料可以證明,該材料由公司保存),但是我與其他的高級庫管員的崗位工資卻不同,相差甚遠,應該是部門領導漏報造成的(給劃分爲普通的級別啦),現在是部門領導不承認崗位給弄錯的這個事實,反而說我的崗位工資就是這個標準,換了別人做這個位置也是一樣。我日常所做的工作可都是高級庫管員的工作。試問接下來我該怎麼做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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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楊勇 回覆時間:2013-11-20 23:18 是否超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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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內部崗位的調整,以及工資額的確定,由公司內部確定。《勞動法》設計不到該項的調整,如果用人辭退,解僱,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範疇屬於勞動法調整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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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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