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就是我和我老公結婚已經五年,但是現在一點感情也沒有了,從結婚到現在,他每次喝酒就會找事,總是把我打的半死,然後,每次都是往死裏打,每次我的父母都在跟前,他也不管,有一次還把我的母親推到在地,把我的眼睛打的腫了十多天,最後一次打我,是在去年快要過年的時候,也是在我的母親和孩子面前打我,最後還到廚房拿起菜刀,最後他就跑了,我也報警了,最後警察來調節了一下,他已經跑了。然後,警察只是做了個記錄,我想請問一下,這樣我起訴離婚,可以讓我的父母和孩子做證人嗎?然後,還想問一下就是,這樣第一次起訴可以判決離婚嗎?
尊敬的曲麗嬌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首先,只要您父母和孩子能夠正常表達自己的內心意思,作爲證人出庭作證沒有問題。
其次,只要您提交的證據(包括證人證言)可以形成足夠的證據鏈,且足以證明確實存在家庭暴力而非一般的家庭糾紛,第一次起訴也可以判決離婚。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楊潔律師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