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均是九十多歲的老人,共有六個子女,家中有父親承租的三間公有住房。其中,兩個兒子分別住了兩間,2012年河西區八大里拆遷,預計可領取260萬元的拆遷補償款,本想用這部分資金爲自己購買一套住房,以備養老,在此居住的兩個兒子適當多給與一部分資金,自籌少量資金購房,其餘拆遷款對其他未住房的子女給予一定的補償。但是兩個居住的兒子爲了達到多要錢的目的,採取不正當的手段,在拆遷前將父親的承租房產證騙走,並以此爲籌碼,要挾母親不答應條件,就不簽字,以此阻擾父母領取房屋拆遷補償費,致使因未在規定期限內簽字,當時就損失了20多萬元。導致父母無錢購買住房,靠租住臨時房居住至今已有一年多的時間。
尊敬的劉士橋網民: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您只是詳細描述了您的情況,但沒有提出具體問題,請您將問題列明,以便本律師給您做出答覆。目前,本律師建議您先與拆遷部門聯繫,是否能夠妥善解決發放拆遷款事宜,如果不行,您父母可以考慮起訴拿走承租合同的孩子,要求其予以返還。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華盛理律師事務所 王寧 律師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