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天津 | 民生 | 廣電 | 津抖雲 | 微視 | 讀圖 | 文娛 | 體育 | 圖事 | 理論 | 志願 | 專題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舉報
教育 | 健康 | 財經 | 地產 | 天津通 | 旅游 | 時尚 | 購物 | 汽車 | IT | 親子 | 會計 | 訪談 | 場景秀 | 發布系統

"津雲"客戶端
發表人: 王姐   提問時間: 2013-10-14 09:57
 標題:開發商賣房時口頭說有二十四小供熱水
內容:

    當時買房時,開發商說二十四小時供熱水,但交房以來只有第一年達到了,第二年只是限時供熱水,第三年的時候就不供應熱水了,現在據曹子裏芳菲苑小區的物業說,已不能供應熱水。因交房時我們交了2800元的熱水開口費,到現在沒有供應熱水物業也沒有說退還,而且物業告訴我們交的2800元開口費已全部交給鄉政府,本來鄉政府有一口井是專門給我們供應熱水的,現在也沒有了,我們能不能告開發商,還是直接告鄉政府。按這種情況應該是告開發商的,但要如何去告,要聯絡小區裏的多少業主才能去告。而且在賣房的時候我們花了一萬多元買了個地下室,但地下室長年以來一直漲水根本使用不了,物業也派人去排過水,但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地下室仍然有水,請問這種情況我們能告開發商嗎。

回覆部門:劉秀芳   回覆時間:2013-10-24 10:41   是否超時:是

 

尊敬的王姐:

您好,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可以起訴維權,據您的描述來看,是兩個事項。熱水接口費用問題,要看下您的具體票據定訴訟主體,地下室是可以起訴開發商的。

        希望能幫助到您,高興爲您提供法律服務。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劉秀芳律師

                2013年10月22日


【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請輸入查詢碼:
忘記查詢碼?
請輸入驗證碼:
看不清?
查詢結果後請及時進行滿意度評價
·【律師評析】公交606撞車事件 責任誰承擔?
·大學生就業季:警惕就業陷阱 擇業須謹慎
·杭州師大原副校長被控受賄近295萬 多用於購房
·朱曉麗律師簡介
·李明律師簡介
·範爽律師簡介
·劉秀芳律師簡介
·宋炳怡律師簡介
·楊勇律師簡介
·王士波律師簡介
關於北方網|廣告服務|誠聘英纔|聯系我們|網站律師|設為首頁|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