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晚八點,我父親騎自行車在回家睡覺的路上被一輛摩托車追尾,後掉到路旁的溝裏,現在在靜海縣縣醫院的重症監護裏,現在是顱腦損傷、出血;肇事方是20歲左右的男士,當我家人趕到時,聞到肇事者身上有濃烈的酒味,讓他隨我父親去看病時他拒絕,情緒躁動;然後我們報警,警察將肇事者帶上警車去進行酒精測試,我弟弟跟交警協助勘察現場,其他人員將我父親送去醫院救治。到今天9月29日爲止我父親腦部已出現出血、水腫已轉到重症監裏,肇事方開始還給付款,但是到目前爲止他們只是一兩千的交錢,我父親的住院費用一直處於欠費狀態,我們作爲病人家屬幾經與其協商但是他們總以無錢爲理由推脫,我父親現在還在死亡的邊緣上,他們這樣我們卻束手無策,而且我們去交通隊告知一切後,他們也是讓我們雙方花錢給我父親看病,我們實在是沒有辦法了,肇事者酒駕、無證駕駛、駕駛無牌摩托車、追尾種種都是違法行爲,卻現在逍遙法外,我們無處伸冤,只能求助於此,請有經驗的人能幫幫我們!我父親才60歲,勤勤懇懇的一個老農民,有冤無處訴,到現在還是昏迷狀態,請幫幫我們吧!讓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你有兩個方案可以走,一個是交通事故,一個是人身損害賠償。
第一,交通事故。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據此起訴至事故發生地所在的法院,通過法院裁定先予執行醫療費,如果有保險公司可以訴相應的保險公司現行賠付。
第二,人身損害賠償。通過交警部門索要肇事者的身份信息,可以在交通事故發生地,或被告所在地進行訴訟。但是,此訴訟要在傷愈出院後,經過醫療鑑定部門進行傷殘鑑定,纔可以要求對方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