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購買日期在結婚登記日後、舉行儀式前,首付20萬由男方父母出,房產證寫了男方名字,一直雙方還貸,舉行儀式後,我父母給了我8萬還了大額,並出資1萬買傢俱,如果離婚,房產財產分割有我的一部分嗎?如果有是怎麼分配的?
如果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費用大概是多少?謝謝律師
可以在房本上加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