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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王玉琴 提問時間: 2013-09-10 2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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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離婚後房產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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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老伴去世了,現在有兩套私產房產權證上的姓名都是他的名字,如果我一直不過戶,我兒子結婚以後如果離婚,這兩套私產房算不算我兒子的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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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張文達 回覆時間:2013-09-11 22:13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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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玉琴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首先需要對您老伴留下的兩套私產的歸屬進行分析。如兩套房都是在你們夫婦二人登記結婚日之後所取得,即便只登記在老伴一人名下,一般也都認定爲是你們夫婦雙方的共同財產,你們夫婦各享有一半的份額。老伴去世後,他所擁有的甲房的50%、乙方的50%成爲他個人的遺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該遺產通常是由死者的配偶、所有子女、父母均分。其次,如果其他合法繼承人均沒有放棄對你老伴房屋遺產的繼承權,那麼你兒子只能繼承他應得的那部分份額,而不可能得到兩套房子的全部份額,所以即使你兒子以後結婚,這兩套房子也不會全部都是他的婚前財產,而僅僅是他應當繼承的那部分房產份額屬於他的婚前財產。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張文達律師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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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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