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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何安軍 提問時間: 2013-09-04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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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假冒商品違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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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8月25日與愛富艾基(天津)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電話:18822096406) 簽訂的軸承供銷合同,且約定了軸承的型號品牌。我方付款後收到的是假冒的品牌,因此我方提出退貨並且賠償部分由此而產生的誤工與機器損壞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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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楊潔 回覆時間:2013-09-08 12:45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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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何安軍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案情介紹得較爲簡單,故只能做簡要分析。一、如果愛富艾基公司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軸承仍進行銷售,且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那麼就可以舉報該公司涉嫌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犯罪。二、如尚不能達到追究其刑事犯罪的程度,可以依據你們雙方的供銷合同,準備對方違約相應證據,到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提起仲裁(如約定有仲裁條款)。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楊潔律師
2013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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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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