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6月底我在盛世天下購買房屋一套,並交付2萬元押金,當時售樓員說是頂樓加送閣樓,可交完錢朋友卻說那棟樓沒有閣樓,想售樓員一問,他說是他太忙了記錯了,在我還沒考慮清楚是退房還是換房的時候,售樓員將我的購買協議更換成了另一棟樓(他建議我更換的那棟),之後我決定退房,售樓員便要求寫說明,大致內容是說我自動放棄此房屋的購買權,2萬押金要等此套房屋出售後才能退還,我不想寫,售樓員說這只是報給集團的流程,錢會盡快退回來的,但已經過去兩個月了,售樓員只是要我繼續等,我想諮詢一下,我到底要通過什麼途徑能儘快把錢退回來。
尊敬的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打算問題答覆如下:
通過您的描述,該房屋買賣行爲的終結責任在於對方,建議您可找對方相關人員進一步協商,協商不妥可以通過訴訟維權,但需確鑿證據證明對方責任。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本誠律師事務所 李向陽律師
2013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