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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王然 提問時間: 2013-08-29 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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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涉嫌團伙盜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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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你好. 我朋友是黑出租司機..經介紹拉小偷去幾次共收車錢3000..在收貨那買過手機一部1800..電腦一部900.. 收貨人介紹一 小偷與我朋友合租兩人月.收過租錢2000.. 給過羅西手錶一塊被拘留同時還有兩名司機也被抓此案牽扯17人.現定罪是以某人爲首糾集我朋作案. .他沒偷沒分贓是主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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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李婭文 回覆時間:2013-10-15 11:24 是否超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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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然網友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主犯與從犯的區分主要看在犯罪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現在您瞭解的情況不一定是全面的,具體是否被定爲主犯主要還是看證據。
天津法證牛津律師事務所 李婭文律師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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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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