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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雲"客戶端
發表人: 武女士   提問時間: 2013-08-28 17:49
 標題:天津武清博雅軒二期將被查封的房子賣給業主
內容:

    天津武清博雅軒二期所售房源爲法院查封,現在業主交了房款卻沒有合同,商議退款可是開發商聲稱沒有錢,據統計被賣房源中籤訂合同的有127戶,還有幾十戶收了房款卻只給了收據,現在我們應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收據能否有法律效益?開發商堅持沒錢或者他真的已經沒錢了我們又應該怎麼做呢?一般情況下這種案件會怎麼判決?

回覆部門:李明   回覆時間:2013-09-24 17:09   是否超時:是

尊敬的武女士:

收據具有法律效力。涉及房屋糾紛的案件一般讀很複雜,您的案件事實部分不是很清楚,建議詳細補充。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李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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