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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雲"客戶端
發表人: 徐世啟   提問時間: 2013-08-27 18:47
 標題:鄰居家的室外供熱管道胡亂安裝在我家門楣上方,我有權要求改變嗎?
內容:

    李律師:你好!

    前些日子,鄰居家安裝供暖設備。供熱部門未經我同意,竟然將室外管道從我家的門楣上方斜拉到鄰居家的外牆上,管道走向非常難看。本來天津市舊樓區改造的內容中,就有規範樓道內管線一項,這項工程剛剛完工不久,可這個供熱管道的安裝又造成樓內管線的凌亂狀況。對此,我有沒有權利要求供熱部門對已經安裝的凌亂管道進行整改?供熱部門在我家門楣上方安裝管道(並不是必經之路)是否應該徵求我的意見?他們這樣做是否有侵權嫌疑?

    請您指教!

    謝謝!

回覆部門:李東光   回覆時間:2013-08-30 16:01   是否超時:否

 

尊敬的徐世啟網民: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1. 《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供熱設施的改建應當向供熱辦申請並經供熱辦同意。該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供熱設施的改建應當符合國家和天津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

如果管道安裝未經批准或者未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的,您可以就此向供熱辦進行投訴。

2.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條規定,業主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您家戶外門楣上方屬於業主共有部分,您作爲共有權人有權對該共有部分的使用及管理髮表意見。

3.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由業主共同決定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重大事項和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如果供熱部門未經法定程序擅自進行管道安裝,那麼有可能會侵犯業主的共有及共同管理權利。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觀典律師事務所  李東光

2013年8月30日


【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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