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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楊乃和 提問時間: 2013-08-23 1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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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關於企業產住房承租權繼承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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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本人在萬新村有一套企業產住房(產權單位:天津華學房地產公司),其房產租賃合同系本人母親姓名,自1985年入住之日起一直由本人在此居住,母親於2010年去世,再彌留之際曾口頭答應由我繼續承租並居住在此房屋,本人還有兩個姐姐,一個哥哥,一個妹妹,母親去世後,兩個姐姐同意無償將此房屋承租權過戶於我,但是哥哥和妹妹有不同意見,因此關係鬧僵,無法坐在一起協商並達成一致,故至今無法過戶承租權。
請問律師:
此種情況該如何處理並解決?
是否可以提出訴訟?可依據的法律條款有哪些?
如需訴訟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和證據方能對我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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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王寧 回覆時間:2013-11-04 09:15 是否超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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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楊乃和網民: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您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但您需證明母親曾答應由您一人繼承該房屋,鑑於您母親只是口頭承諾,您在訴訟之前需要整理好相關證據,以免在訴訟中存在舉證不能的風險。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華盛理律師事務所 王寧 律師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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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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