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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李雷 提問時間: 2013-08-16 1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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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購房糾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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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張律師:
您好!
我與中介簽了一份購房合同。籤合同之前,中介答應在打購房協議之前購買產權。在購買產權的過程中得知產權不能購賣。中介建議三方和解。但是賣主以耽誤賣房,沒有籤接觸合同,遲遲沒有給我押金。現在我該怎麼辦。
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夠儘快給我回復。
祝:萬事如意.
求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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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崔春華 回覆時間:2013-08-21 10:48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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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您好:
針對您的提問,答覆如下供您參考:
請覈實您與中介所籤購房合同中是否明確約定中介方協助您辦理產權變更事宜,如有此約定您可向中介單位主張違約責任,要求其協助您索要押金。另外您給付押金的對象是房主還是中介?收款方是否給您出具了書面的收據,如果有,請您保留好原件並持複印件與對方協商返還事宜,在協商時建議保留音頻證據,如遭明確拒絕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建議目前還是主要找您的合同向對方,也就是中介公司,畢竟作爲中介其沒有盡到審慎的核查義務。如有需要可提供詳細信息再次提問。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法政牛津律師事務所 崔春華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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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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