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天津 | 民生 | 廣電 | 津抖雲 | 微視 | 讀圖 | 文娛 | 體育 | 圖事 | 理論 | 志願 | 專題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舉報
教育 | 健康 | 財經 | 地產 | 天津通 | 旅游 | 時尚 | 購物 | 汽車 | IT | 親子 | 會計 | 訪談 | 場景秀 | 發布系統

"津雲"客戶端
發表人: 徐知生   提問時間: 2013-08-16 11:47
 標題: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能全額賠付嗎
內容:

    我購買的商品房應該與2011年10月底交付。至今已延期21個月。按合同約定,除支付利息外,每延期一天賠償違約金萬分之一。現在開發商提出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釋義的第十六條,要求降低賠償額,如果提起訴訟,不知法院是否會支持開發商這一要求?應當如何理解最高法院的這條“釋義”?我能得到全額違約金賠償嗎?

    謝謝!

    徐知生

    附:第十六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爲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爲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爲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釋義】此條的依據是《合同法》第114條所說的:“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這裏定了一個30%的標準。這一條在訴訟中被運用的機會應該來說還是比較多的。

回覆部門:朱曉麗   回覆時間:2013-08-16 16:22   是否超時:否

你好:

可以主張違約金的全額賠償。


【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請輸入查詢碼:
忘記查詢碼?
請輸入驗證碼:
看不清?
查詢結果後請及時進行滿意度評價
·【律師評析】公交606撞車事件 責任誰承擔?
·大學生就業季:警惕就業陷阱 擇業須謹慎
·杭州師大原副校長被控受賄近295萬 多用於購房
·朱曉麗律師簡介
·李明律師簡介
·範爽律師簡介
·劉秀芳律師簡介
·宋炳怡律師簡介
·楊勇律師簡介
·王士波律師簡介
關於北方網|廣告服務|誠聘英纔|聯系我們|網站律師|設為首頁|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