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高律師您好!
本人家因下水滲漏問題與樓下住戶發生糾紛。最近此人又反映衛生間有滲水現象(暫無確信的原因),但態度極其惡劣,並強行要求進入本人住宅。因本人拒絕此人的入室要求,便以打砸防盜門的形式惡語相向,並欲對我及我的家人進行人身攻擊,在樓道內造成極其惡劣隻影響,後經民警調解,三方定於兩日內約請施工人員到現場檢查。但在民警離開後不久,此人捲土重來,其態度更加惡劣,打砸力度更大,十分猖獗。無奈之下,我只得再次向民警求助,後民警只得電話調解。
第二日(即今日),此人在我下班回家之時橫擋在我家門口。我只得上前詢問,此人口稱“要讓你過不了安心日子”“天天來砸門”等恐嚇之詞,我欲與其協商修理之事但此人不予理睬,一直口稱“叫警察”.後本人無奈只好再次向民警尋求幫助.此次經民警調解,三方定於週六以前務必找到專業人員到場協商維修事宜.但誰料民警走後,此人故技重施,再次攜帶堅硬物品狠砸我家防盜門並對我衛生間露於樓道的窗戶造成毀壞且惡語相向,不停地說出威脅之詞聲稱要對本人進行攻擊,出於自我保護本人沒有迴應.最後他被民警阻攔.
此人已嚴重影響本人的正常生活,鑑於此行爲是否以超出協商解決問題的範圍?對我住宅大門的故意損毀,是否構成連續侵害私人財產?本人家長年事已高,不堪這樣的驚嚇.樓道的其他居民對其行爲亦頗爲不齒,他是否已經構成故意傷害?
在這裏我希望可以向律師您尋求法律的援助,希望您可以爲我指出明路,我希望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維權.爲了公正,有必要的話我願意付出更高代價請律師爲自己辯護!
不勝感激!
1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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