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5人)在某事業單位工作了9年(其他人10年到20年不等)從來時一直沒有籤合同;全年無節假日;每年冬天燒爐五個月(上24歇24);夏天維修中央空調;(正常班)工資一直比天津最低工資還少點;雙休;過節;超時;夜班等什麼也沒有;工資發現金(白條;有姓名和錢數;沒日期)單位提供每人一間單人宿舍(可帶家屬;不收費)現在要往外承包說把我們轉過去;第三方給上保險;加工資;這些年的就不管了;我們不同意;我們主張這些年保險他不上‘請問我們這種情況可以主張哪些權益;特別是雙休日和冬天燒爐的超時以及節假日的主張能不能得到支持;(我是農業戶口)因該怎麼算;跪求您詳細的解答急急!謝謝。
您好,依據您所述的情況,你可以通過仲裁的方式維護你的合法權益。但是,仲裁前請蒐集好相關的證據材料,如上班打卡的記錄,工資發放的記錄,加班的時數等等你所要主張的內容。再有,需要有2個以上在職的員工爲你做勞動關係證明。依據《勞動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你可以獲得的權益有,補發低於天津市最低工資的勞動報酬,加班費,中班,夜班補助費,採暖與冬季防暑降溫費。